通过旅游签证或者学生签证入澳洲境内后,如果在澳洲旅游和学习的过程中遇到了自己的另一半,是可以在澳洲境内直接申请配偶签证的,但是尤为重要的一点是需要了解自己所持有的学生签证是否有8503条款(No further stay)。
8503条款限制了该签证持有人在澳州境内递交其他签证的可能。若确定没有这个条款,则可以在澳州境内递交配偶签证申请。
配偶签证可以是夫妻婚姻关系或者是同居关系。对于境外申请的配偶签证类别为subclass 309临时配偶签证和subclass 100永居配偶签证。还有一种是只能在境外申请的夫妻subclass 300的未婚夫妻签证。
于境内申请配偶签证类别为subclass 820 临时配偶签证和subclass 801永居配偶签证。
持旅游签证或者学生签证来到澳洲的人会在境内旅游期间遇见自己心仪的伴侣,对于这种情况,本人是可以在境内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由旅游签证先转为820临居配偶签证,为期两年留在境内,然后转为801永居配偶签证。
申请两年临居配偶签证条件
1.已婚夫妻类别:有计划维持真实而长久的配偶关系。这种关系的存在是批准移民的关键条件。
2.同居夫妻类别:若是同居关系,该段关系在申请前已经持续了12个月
3.未婚夫妻类别:双方年满18岁;有资格在澳大利亚依法结婚;真诚的希望与担保人登记结婚,并维持真实和长久的婚姻关系;申请人与未婚配偶两人相互认识,而且相互了解。
永久配偶签证的基本条件
上述的已婚、同居和未婚类别,如果在2年临居期满后能够满足下列条件,则可以转为永久居留签证:
1.已申请并持有临居签证已超过2年(持未婚签证者必须已登记结婚至少2年);
2.担保人的担保维持有效(即配偶没有撤去担保);
3.与担保人保持真实而长久的关系,共同生活;
4.担保人的基本条件:18岁或以上的通常在澳大利亚居住的澳大利亚公民或者永久居民;
以配偶或未婚配偶身份担保他人移民或被他人担保移民澳大利亚没有超过2次,而且在过去的5年内未曾以配偶或未婚配偶签证担保他人或被他人担保移民澳大利亚。
在配偶类签证类别中,移民法一再地强调两人必须维持真实而长久的亲密关系。因此,如果该段关系破裂,担保人在临时签证的2年期限内撤回担保,则申请人将无法获得永久居留签证。
提交如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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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并且所提交的文件必须是原件或是经认证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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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的澳大利亚公民身份或永久居民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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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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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主申请人和副申请人的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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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18岁以下非移民子女的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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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主申请人和16岁以上(包括16岁) 移民子女在中国无刑事犯罪纪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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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以上申请人在澳大利亚境外居住超过12个月,须提供当地警察局签署的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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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离异的申请人,提供以往婚姻的离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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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丧偶的申请人,提供已故伴侣的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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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以上移民子女的单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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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的经济收入证明 (可提供过去两年担保人的税单或财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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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申请人4张护照相片
目前配偶签证移民的平均审理时间约为12-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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